滨淮农场 杨立生 吴斯仟
当前,我场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社区和谐稳定都呈现良好态势。但按省委省政府要求“率先发展”,省农垦总公司提出“二次创业”经济总量三年翻番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诸如管理体制和经营运行机制有待完善;现代农业进程缓慢;投资收益不高;职工收入偏低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运行机制,走出一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健康之路。
一、完善农场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1、改革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力量源泉。体制创新是推动“二次创业”的主要措施。只有不断完善农场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才能使农场增添新的活力。
2、政企分开是农场改革的方向。农场内部分离社会管理职能,有利于农场企业性质的职能定位。实行国有控股,母子公司化运作,集中精力突出抓好生产经营。
3、改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既贯彻好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省农垦总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又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坚持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富民,有利于强场,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充分发扬民主,采取科学论证。我场经历了党委一元化领导、场长负责制;联产承包、租赁经营;二、三产改制国退民进等管理和经营模式。结合新时期新任务,总结经验教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周边农场改革试点单位成功做法,推进我场体制改革。
5、体制改革创新应得到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拥护。改革的过程是利益调整的过程。小平同志讲: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广泛宣传改革的思路、意义,让群众理解,激发热情,人人参与支持改革。消除不安定因素。
二、农场应实行公司制运作制度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推进农垦体制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发挥农垦企业在现代化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委提出“做大做强农垦经济”。集团公司在部分农场已进行了改革试点。这都为我们探索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我场实行公司制运作也是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1、从明晰产权入手,转换农场公司制经营机制。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分开以后,农场应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国有经营和控股经营的前提下,将股东权和经营者的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法人主体。现有的以户为单位的租赁经营,土地整体性受到了破坏,给土地统一管理带来了难度。且规模相对缩小,组织化、规模化、机械化水平降低。作物布局、良种供应、机械作业、生产流程、农产品销售等统一措施难以落实,也不利于良种繁育和大面积生产,农业整体效益受到影响。职工收入差距拉大。因此,农场掌控、经营土地势在必行。
2、现行的农业管理区,也应称为公司制农场的分场或子公司。为了充分发挥“统”的功能,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可在条件成熟管理区试行两级管理一级核算。并适度增加管理人员。
3、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管理。农场受集团公司委托,分场受农场委托,履行区域内农业生产组织者和经营者的职责,是土地承包、管理、经营的主体。职工坚持“两金”自交,农场资金(或土地)补贴;农场土地和出资入股、管理人员及职工能人牵头投资入股,合资经营,统一管理,利益分成,风险共担。坚持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坚持“六个统一”。
4、建立健全公司制监管机制。一是依据《公司法》制定完善公司章程。明确责权利关系,维护国有控股权和职工参股权的合法利益。二是健全企业议事规则。明确企业议事、决策的程序和要求。三是建立农场、分场管控制度。主要是财务预算管理、审计制度等。四是建立完善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将经营者的年薪与经营业绩挂钩。
三、设立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农场在实行公司制运作的同时,设立场级社区管理委员会。将农场原有的政策性、社会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实行内部分离。包括机构、职能、人员、费用、核算等均分开管理,逐步实现农场场域社会事业的社会化管理。
1、机构设置
成立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下设:行政管理、社会事业管理、生活服务管理三个科室;场东、场西、场南、场北四个居委会;一至六管区、盐场七个办事处。
2、职能划分
行政管理科:负责土地、房地产、城镇建设、道路、环境、绿化、水资源、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市场管理等。
社会事业管理科:负责社会保险、民政、离退休、党建、文化、宣传、人武、司法、民调等。
生活服务管理科:负责企业生产人员居民的生活服务、水电气、物业管理、卫生防疫、公共设施管理等。
居委会:在场社管会领导下,切块负责区域内行政、事业、生活服务全面工作。
办事处:在场社管会领导下,切块负责管区范围内行政、事业、生活服务工作,代办相关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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