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业保险 促进和谐发展

作者:江苏农垦集团发布时间:2008-02-22文章来源:江苏农垦信息网

孙文铭 崔超美

    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由于自身的弱质性和生产过程的特殊性,面临着许多风险,包括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农业保险对于分散农业风险至关重要。农业保险是一个地区增强农业防范和抵抗风险能力,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增强涉农企业和产品国际竞争的有效手段,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江苏省省属农场的农业保险按属地原则进行,相关市、县在制定农业保险试点方案时,给予省属农场与当地农户同样的待遇。东台市从07年起,在全市全面推行农业保险,江苏农垦�港、新曹两场按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农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参加了东台市政府组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主要做法:
    () 保险形式
    农业保险是实行财政补贴与农户投保相结合,由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办共保的一种政策性保险,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公司,承担具体业务经营。
    () 保险品种
    为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根据省里确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名录,07年主要开办水稻、三麦、棉花初始成本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
    () 保险对象
    联办共保参保对象为农户、农林场圃、农业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养殖场、农业园区等。
    () 保障标准
    按照“低保障起步、保大灾为主”的要求,因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旱灾、流行性病虫害、植物疫性造成三种农作物改种或减产70%以上的,或因火灾、曝炸、雷电、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地震、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坠落、败血症、蓝耳病、猪瘟、猪肺炎、丹毒、链球菌、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应造成能繁母猪直接死亡等传染性疾病为主要保险责任。实行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对同一品种实行不同档次的保险费率及相应保额,由参保者自愿选择。保障程度原则上以补偿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为主以保障农户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同时根据不同农户要求,以坚持低保费、低保障为基础,设计不同缴费标准和保障标准,允许农户在参保中自行选择。
    (五)农险试点理赔情况。截止071230日止,两场参保农户中第一个获得政策农业保险赔偿的是一位种粮大户,他种植的666.56亩水稻因遭受条纹叶枯病的袭击,严重减产、受损,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同场农业、财办人员及时到现场踏田测评,受稻瘟病、灰飞虱、青枯病影响减产70%以上的实际理赔面积为210亩,每亩赔偿金额为100元,总赔偿额2.1万元。政策性保险为种养大户撑起了保护伞,赢得了参保农户的好评。
    成效和体会
    中央“一号文字”明确指出,要加快探索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两场参加的江苏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采取了政府出大头、农户出小头的办法,为农户种养的水稻、棉花、三麦和能繁母猪进行投保,使从事种养殖业的农户在遇到灾难时能获得保险赔偿,降低了种养风险。这是继取消农业税实施种粮直补和农资补贴政策后,党和政府出台的又一项惠农政策。构建农业保险体系,充分发挥了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促进了规模农业、效益农业、设施农业和外向农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通过试点工作实践得到以下启示:
    1、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了农户抗灾能力。农业作为相对弱势产业,尚未摆脱靠天吃饭的状况。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没有比天灾更让农户痛心和无奈了,“多年致富抵不过一次天灾”是农业生产中存在的一种现象,实行农业保险,把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在实处。“花小钱,保大安”,农业保险使农户以较少的投入获得了较稳定的经济保险,农户灾后及时恢复生产能力显著增强。
    2、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必须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思想发动。农业保险是一项新生事物,要提高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就必须广泛启动保险启蒙教育活动,转变农户陈旧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农户的参保意识,打消他们面对风险的消极侥幸心理和怀疑心理,让农户真正了解农业保险在化解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让更多的农户群众了解、支持、参与政策性农险。通过及时充分的保险赔款,使生产得以迅速恢复,减少收入波动,安定家庭生活,保障投资安全,增强抗灾防损能力,促进农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3、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必须加强政策支持。农业保险使农户可以以较少的保险费投入换取较大的农业生产保障,符合广大农户群众多年来的心愿,有利于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稳定农业基础和农村社会,提高经营主体的资金融通能力,建立市场化的新型防灾防损机制。但由于农户自身风险参保意识偏低,限制了其投入能力和投保积极性。因此,在开展农险试点之初,除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推动外,农场还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参保。从�港、新曹两场的实践看,为健全农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构建农户稳定增收机制,两场均采取了政策性扶持的优惠,为农户全额垫付了当年保费,并让农户从中感受了农险的重要性,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4、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农业保险是建立农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一件顺民意,得民心,解民扰的好事、实事。所以要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这项试点工作,配合政府努力把这项惠民工程做实、做好,让农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在试点工作中,�港、新曹两场均成立由农业场长挂帅、农业、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政策性保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使两场的农险试点工作由点到面,全面铺开,达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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