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湖农场党委办公室 杨月祥
今年,集团公司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垦区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对垦区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只有加强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才能胜任新形势下的领导职责,不负党组织的期望,不负职工群众的重托。
一、强化法治理念教育,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观念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作为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仅是履行职责、胜任工作的需要,而且对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重要影响。“五五”普法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不能简单地看领导干部学习了哪几部法律,而要去考量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决策方法是否符合法治精神。从今年上半年开始,我场在普法过程中,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班子成员拓展到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首先是党委成员带头学,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组织全场管理人员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就如何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组织认真讨论,使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联系实际深入思考法理,解决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脱节问题,切实增强政策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努力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依法管理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推进普法机制创新,活化学法用法的形式和方法
为适应垦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情况和平安垦区、法治垦区建设中出现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研究、探索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新形式和新方法,推进普法机制的创新。首先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这既是提高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学法用法、自觉遵守法律的需要,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的针对性,强化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制理论素养、宪法观念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领导干部、管理人员依法运用权力、依法制约权力的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其次要在学习重点法规上要有突破。要在继续学好宪法和与农场经营和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要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学习。注意建立健全普法机制,一是建立必备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有效地促进了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在忙之中挤出时间,专心学习法律知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二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极大地提升了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建立集中讨论消化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了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注重法律实际应用,依法管理经济和各项事务
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和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农场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坚持依法进行决策。我们要把遵守法律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做到不走法律程序不通过,实现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要对涉及农场长远发展的重大决策,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江苏农垦“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意见》,注重按照法律程序充分论证、依法决策。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调研、论证的全过程,并在出台前交农场职代会审议通过,确保决策从内容和形式上都具有法律规范性和实施的连续性。在管理工作中,注重听取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各种涉法行为统一由法律顾问把关。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加强法制建设已成为一个严峻的课题。完成这一使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责任重大,肩负着带领与示范的作用。要将以德治场与依法治场有效地结合起来,学法用法,学字为先,用字为要。把坚持不懈的学习和努力解决好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有机地结合,努力探索农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作用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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