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农场党委宣传部 顾兴林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大力发展高、新、优、特、名农产品,且都向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为了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大多数都是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订单农业生产,这对加快名优农产品升级换代、提高和稳定农户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我们也看到,不少地方在推行订单农业后,见利忘义、订单违约、骗农坑农的事件屡有发生,还出现了农户上访、围攻企业等不应有的现象,对“订单农业”这一惠农惠企实现双赢的经营模式的推广带来严重制约,经常性的“卖难买难”最终可能使订单农业成为一纸空文,而引发这一现象发生的就是我们订单农业的双方缺乏诚信经营理念。
终其原因,常见的订单农业违约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购方违约。当订单合同价格高于当前市场价时,有些订单企业为避免亏损,制造种种借口,拒不履约,不愿收购农户产品。另一类是农户违约。当市场价格高于订单价格时,一些农户为了眼前利益,不履行合同,常常私自出售产品给商贩或其它非订单企业,使订单企业无货可收,无法完成下游生产任务,造成赔偿。
订单农业是“诚信农业”,诚信经营是维系订单农业发展的基石。农业订单一旦签订,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签约双方应在诚信的基础上按约履行。当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前,不少农户由于法律意识、合同意识淡薄,在签订订单时,往往只注重价格和数量,对农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标准认定、企业的配套服务和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处罚规定、责任以及权利等含糊不清,签约内容缺乏可行性、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这也为能否正常履行订单(合同)条款埋下隐患。
因此,为了使订单农业这一互利双赢的生产模式健康发展,订单双方应该做到诚实守信,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一方面为避免订单违约给农户或者企业造成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农户与企业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吃透市场行情,充分考虑丰年、歉年、农产品价格涨跌等因素,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另一方面,不管市场行情走势,都应该按“合同”认真履约,诚实经营,以诚待客,这样“供需”双方的合作才能愉快、长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