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农场党委书记 仲银
南通农场在成立社区管理委员会以后,在体制、职能、机制等方面,积极主动和地方政府对接,利用地方政策办好民生工程,服务场域居民,促进社会和谐。
一、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在江苏农垦率先成立了南通农场“江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通农场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农场职工群众医疗保障工作,2001年10月1日,我场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在江苏垦区率先为8000多名农场职工、退休职工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07年,农场又是第一家为农场非职工居民争取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该两项政策的落实,使南通农场广大干部职工和职工子女、户口在农场的常住居民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场域居民的医疗保险的落实率达到90%以上。
2008年,随着农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日臻完善,为继续深化医疗服务体系改革,让越来越多的居民能够享受到医疗改革带来的实惠,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南通地区开始推广成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通农场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在江苏农垦率先争取成立“江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成立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了两项工作:
一是农场出资将国有民营医院收回,为成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决体制性障碍。农场医院在2001年采取“卖瓤租壳、国有民营”的办法实施改制,已经运行了7年时间。2008年,我们按照江苏省有关政策,成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是公立医院,为彻底解决体制性障碍,经集团公司批准,农场将医院收回国有。农场将医院收回后,先后出资100多万元,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对医院进行了改造,添置部分设备,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于2008年6月底正式挂牌,命名为“南通市开发区江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二是向政府争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优惠政策。成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医院和居民享受的优惠待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早在2006年,农场就与开发区达成协议,按照场域居民数量核拨公共卫生服务费用,由医院包干使用。2007年按照6元/人,由开发区拨给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费10万元,2008年按照10元/人拨给农场医院16.7万元,2009年按照15元/人的标准拨给医院25万元,三年共拨付资金50多万元,主要用于全场的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疫情防疫工作。二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费。农场对医院改造达标后将由省、市、区三级政府给予补贴,其中省政府一次性补贴40万元、南通市和开发区一次性各补贴25万元,合计90万元即将到位,农场将这部分资金由医院根据轻重缓急逐步更新、添置医疗设备,改善医疗服务水平;三是对部分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的部分给予补贴。按照规定,为解决居民看病贵的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292种规定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由政府直接招标采购,通过缩短流通环节、减少中间费用,降低社区居民的就医成本,惠及广大百姓,为保证医院利益,由市、区两级财政给予零差价药物销售额的25%对医院进行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40%,区财政承担60%。南通农场从2009年4月20日正式启动“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目前正在试运行阶段。
二、全力配合做好农场劳动就业和征地拆迁人员的安置工作
从2001年开始,开发区对南通农场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开始征用,截止目前,共完成58个征地拆迁项目,共征用农场土地16000多亩,涉及到拆迁的农业职工2100多人,占农业职工总数的70%以上,涉及到拆迁安置的非职工居民2500多人。2009年5月26日,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正式挂牌启动,农场35平方公里的土地划入到产业园规划,将会有更多的人员被拆迁安置,可以说,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安置拆迁人员、解决就业和社会稳定问题将是我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在拆迁人员的安置方面,主要享受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一是优先进入低价位安置房,居住条件得到彻底改善。拆迁户可进入开发区在农场建设的低价位商品房,享受1208元/平方米的优惠价格,人居环境得到彻底改观;二是配套保障措施。凡失地的农场职工除享受每月358元的生活费外,还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四项保险金;相关人员享受每月238元的生活费和养老保险金的待遇;对相关人员凡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开发区还按照年龄大小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凡未满16周岁的职工子女在年满16周岁以后,按照相关人员的待遇享受生活费和保险待遇。
在促进就业方面,农场积极和周围企业联系,扩大就业面,增加就业机会。场域范围内的钢丝绳企业所用工人50%以上是农场居民,振华重工、惠生重工、江山农化等大型企业每年在农场招收工人,随着中新工业园区开工建设,将会有更多的岗位,我们及时收集信息,定期发布,为居民就业提供好的外部环境。此外,开发区为鼓励就业,对农场失地农业职工,凡重新就业的一律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新单位,开发区的生活费照发,每年还给予1000元的就业奖励。此外,农场鼓励广大居民自主创业,个私民营经济已经形成了三大板块,即城镇范围内的零售、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以挖掘机械为主体的施工、维修、运输等行业;以建筑材料为主的沙石料场。农场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为他们自主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创造外部环境,吸收更多的劳动力自主就业。
为将社区管理纳入社会化轨道,从2008年开始,开发区在农场设立了“开发区劳动和保障服务站”,专门从事劳动就业指导、劳动就业、创业、技术培训,负责部分移交单位的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行使民政、劳动监察等社会职能。
三、依托民政支持,开展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和谐
除农场对社会特殊群体开展社会援助以外,我们还积极与开发区民政部门沟通联络,为困难居民争取国家在民政方面的优惠政策,把社会救助纳入社会管理。一是为困难居民争取到城镇低保政策。农场多次向开发区争取,场域居民中59户110人享受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仅2008年就发放最低保障生活费32万多元。二是对残疾人和临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开展救助,2008年共争取两项资金11.8万元;三是对特殊群体争取特殊政策,对90岁以上的老人争取到尊老金,对义务兵役争取到义务兵优待金和退伍军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008年共争取两项资金合计13.8万元;此外,在2008年的雪灾、春节等特殊时期,开发区民政部门还向农场发放14万元现金以及米、油、衣服、轮椅等救助物资。通过依靠社会支持开展社会救助行动,减轻了农场负担,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居民的迫切需要,尽管农场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农垦集团公司和广大居民的要求相比还相距甚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场没有城镇建设规划权,彻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卫生环境还要一定的时间;二是随着农场土地的减少,完全依靠农业种植、养殖的职工在征地拆迁以后,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单纯依靠开发区发放的生活费,导致家庭收入将大幅度减少,社会矛盾将更加突出;三是随着中新苏通科技园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开发区将进一步加大征地拆迁的力度,由于园区建设起点高、标准高、用地严,规划区域范围内的个私企业将面临着转行、转业的问题,将给就业增加更大的压力。
今后,农场将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落实集团公司与南通市政府签定的“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南通农场共同成立南通农场社区联合管理委员会,对南通农场区域范围内的社会事务实施联合管理”的要求,把南通农场的社会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地方社会化管理的轨道,推进农场的社区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