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农场 周长银 顾宝祥
随着农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职工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职工居民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他们希望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有一个优美的居住环境,便利的娱乐休闲设施,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高尚的社区文化氛围等,这些不仅是对社区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充分说明了打造文明社区,构建和谐农场是广大职工居民的内在要求。
构建和谐农场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职工居民就业难,增收渠道不畅。
主要表现在40、50这部分职工身上,一无资金,二无技术成了他们共同的窘境。其中有的是属于劳动技能低下,只能靠打零工谋生;有的是惰性严重,认为离退休不远了,得过且过,创业意识不强;有的是想创业,但怕苦畏难,怕担风险,在等待观望中错失良机;还有部分人挑肥拣瘦,苦、累、脏的工种不想干,嫌日工资低,宁可没事干也不肯屈就。
二、非职工居民参与社会保险热情不高。
以�港农场为例,自1993年起,与农场解除劳动合同的有298人,其中继续参加地方社会养老保险的只有78人,中断养老保险缴费的达220人之多。究其原因:一是当时职工转岗分流时,部分人认为自己年纪尚轻,工龄又短,离退休遥遥无期而解除合同;二是部分人认为当时缴纳的“两保金”数额过高,无法接受而解除合同;三是有部分人贪图一时便利,看重了解除合同补偿金而解除合同。而现在农场由于经济条件大为改观,尤其是近两年土地租赁实行模拟股份制种植,加大了对在册职工“两保金”补助额度,加之每年职工还有近500元的农业税返还,从而在他们心中形成了较大的反差,所以这部分人明知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完备,一旦其诉求得不到解决,时而造成群访现象。
三、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亟待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发生了重大变化,有的甚至扭曲变形,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资纠纷时有发生,一旦基层单位调处不好,就找农场领导解决,不但牵扯了领导的大量精力,而且如果处理不好,还会埋下不稳定的隐患。我们认为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少数人自身素质差,爱找茬、爱惹事生非,有理不让人,无理争三分;二是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既不服从调解,又不诉求法律解决,以拖、耗相要挟;三是矛盾纠纷调处的网络机制不健全。虽然各单位均有相应的民调组织,但有名无实,具有民调知识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所以一旦出现各种纠纷,久调不决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引发当事人上访或家族式集访。
四、在政策措施理解和执行上有所偏颇。
农场每年都要出台土地租赁经营办法以及重大农业生产措施和社会事务性的文件,但有的职工居民缺乏大局意识和长远眼光,狭隘理解农场出台的政策措施,有的人甚至为达到其他目的蛊惑他人集体上访。主要原因:一是有关单位或部门对政策措施的主要精神领会不深,把握不透,引起职工误解;二是在宣传解释上留有死角,没有做到全面宣传、重点宣传,耐心解释不够;三是极少部分人明知政策措施并无不当,而为达到自己的一已私利无理相抗。
五、干部形象有待提升。
现在大部分职工居民都变成了“社会人”或“自由人”,不服从管理,顶撞干部、谩骂干部、找领导麻烦已成为一种“时尚”,“上大楼找干部”已成为少数人解决问题的口头禅。个中原因除了少数人无理取闹外,与我们极少数干部不深入调查研究,政策精神吃不透乱表态有关,也与接待群众时的口吻、表达方式有关,还与有的干部自身形象不佳有关,在职工居民中无说服力和亲和力。
积极探索构建和谐农场的新途径
一、鼓励引导职工居民自主创业,勤劳致富。
(1)各级管理人员要大力宣传农场已经出台的关于发展高效农业、养殖业、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教育他们克服怕苦畏难、瞻前顾后的惰性思想,树立敢闯敢干的观念,鼓励他们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农场实行模拟股份制种植以后,要更多地吸纳职工居民入股,让他们在创新土地租赁经营模式中尝到甜头。社区要帮扶职工在精品蔬菜种植、养殖场发展上做文章,对一些劳动技能差、创业资金不足的职工要实行专人定点帮扶,增强他们的自我造血功能。
(2)全民动员,强化项目推进。“二次创业”是总公司壮大垦区经济、惠民利民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农场实现经济腾飞、跳跃式发展的助推器。企业落户农场,除了能增加税收,做大农场经济总量,带动其他相关产业发展外,最根本的是还能吸纳农场的富余人员再就业,从而增加他们的的收入。
(3)要通过调研论证,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建立以服务为主的模拟劳务市场,面向场内和场外两个市场,大量收集劳务信息,依法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引荐职工居民再就业。
二、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1)对已经参保的职工要继续巩固参保率,动员他们及时缴纳“两保金”,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参保人员,各级组织要给予足够的关心和帮助,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确保他们老有所养。
(2)对灵活就业人员,各级组织要大力宣传苏社险【2007】25号文件精神,让他们知道只要累计缴费年限达15年,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达到退休年龄也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一惠民政策,动员他们积极参保。劳资部门应该为他们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切实解决这部分人的后顾之忧。
(3)进一步加大对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重大意义的宣传普及。我场共有2150多名非职工居民,实际参保人数为1824人,参保率为85%,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争取达到95%。使这部分人做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三、以平安创建为依托,调处纠纷,化解矛盾。
(1)农场矛盾调处中心要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基层民调组织网络,负责指导和培训兼职调解人员的业务,提高他们的司法政策水平和调解能力。
(2)各单位要建立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力求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不得推诿扯皮。遇到无理缠访人员,要认真做好其息访工作,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完善各类书面材料。
(3)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要定期排查,弄清纠纷的成因、经过,在认真调查、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将各类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将矛盾和纠纷越级上交,对经多次调解未果的,说服动员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实行民事调解信息反馈制度。对已调查结的纠纷要及时回访,检查调处方案的履行情况,确保不再引发新的纠纷。
(5)加强对“两劳”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及重点人口的监督管理,做到各类台帐齐全,帮教人员责任明确,预防二次犯罪,确保“平安�农”工作顺利推进。
四、认真宣传执行农场重大政策措施,严禁擅自变通执行。
(1)政策研究部门事前一定要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尤其是涉及面广的政策措施更要考虑到可操作性,同时要配套出台实施细则,印发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
(2)重大政策措施一经董事会或职代会通过,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执行。即使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也不得变通执行,必须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以便在全场范围内统一口径。
(3)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农场制定的土地租赁办法及其他重大农业生产措施,往往具有超前性和前瞻性,许多先进的理念不易被职工居民所接受,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首先,各级管理人员要全面理解政策措施的精神实质,把广泛宣传和重点宣传、入户宣传和媒体宣传有机结合,不留死角。其次,对职工居民的咨询要有耐心、热心,做到百问不厌。再次,有些政策措施可能触及少部分人的利益,事前要制定妥善的处置预案,多沟通、多协商,力求政策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五、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领导干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整个工作过程的始终。
(2)认真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正确处理三者利益关系,在职工居民中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3)要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领导干部要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群众多沟通多交流,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变反对为支持,变干扰为配合,变蔑视为敬畏,有效提升干部在群众中的影响和号召力。
(4)要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要学会与时俱进,讲究群众工作的艺术性,变管理为服务,变教育为引导,克服生硬僵化的官僚主义作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世纪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职工居民生产生活的场所,是农场领导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是农场联系职工居民的桥梁和纽带。要实现社区的和谐,社区要在农场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与职工居民的沟通与联系,以职工居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提高职工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为重点,以提高小城镇的文明程度为方向,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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