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作者:滨淮农场 徐广华发布时间:2018-07-02文章来源:江苏农垦信息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各级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政治上、思想上是否真正合格的重要标准”。党员干部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总结拓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推进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必须谨言慎行接受监督。在我们党内,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监督。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习惯,永远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走进新时代,学习新思想,明确新目标新任务,我们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组织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现实生活中,部分党员干部不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把上级的监督看着是对自己不放心、不信任,把同级的监督看着是跟自己找麻烦、过不去,把群众和舆论的监督看着是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这些认识和看法,都是极其错误的。

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既是为民服务的题中之义,也是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监督不是限制而是保护,不是否定而是防范,不是怀疑而是提醒。通过监督,就能够防止把小毛病演变成大纰漏,就能够避免把亚健康延误成重病症。各级党员干部都应乐于接受监督、主动争取监督、真诚欢迎监督。要带头确立监督就是爱护的意识,把组织监督视为对自己的提醒和关爱,把群众监督视为对自己的坦诚和信任。应带头养成接受监督的胸襟和气度,想干事时既要听得进正面的设想,又要听得进负面的忠告;干事之中既要听得进鼓劲的分析,又要听得进直率的批评;干成事后既要听得进肯定的评价,又要听得进不同的说法。应带头执行接受监督的规章制度,执行制度的标准高于监督的要求,努力以行得端、走得正、站得稳的实际行动树立起良好的公众形象。

能否自觉接受监督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觉悟和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准。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也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由此看来,可以不接受党内外监督的领导干部是不存在的;能否高度重视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看作自己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衡量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觉悟和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准。

每一名共产党人,必须清醒的认识现目前反腐的紧迫性和严峻性。现目前,社会贫富差距之大,腐败问题之严重,如果我们再不下大力气解决,再不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再把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再有点权力就呼风唤雨、张狂之极,再不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真的会忘党忘国! 反腐倡廉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反腐倡廉任务艰巨,道路漫长,反腐倡廉对于我们每个共产党人、工作人员来说必须匹夫有责,人人参与!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必须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工作中必须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正确对待个人荣辱得失,我们相信在各级领导的带领下,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定能够减少和消除腐败现象,一定能夺取经济和社会建设的新胜利,实现中国梦、我们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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