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明党纪戒尺,强化纪律约束”为序,这就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党纪党规的重要性,也明确了党的纪律面前无“铁帽王子”。违法乱纪,必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从历次典型案件人员身上不难看出,有些“干部”还在“成长”过程中,就将党性抛之脑后,对党纪国法淡漠,把规矩形同虚设,受到了“邪”的魅惑,踩了纪律的“雷区”,触碰了纪律的“高压线”,任意妄为。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自食恶果”。警示党员要敬畏党纪国法,坚守廉洁纪律底线,做个合格党员干部。
“无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之重器。全面从严治党需要铁的纪律,抓早抓小正风肃纪,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执纪监督常抓不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基层各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一章两准则四条例”。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的牢记党员身份,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公权为民”,牢记党章,遵纪守法,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敬畏纪律、严守规矩,勿以利小而为之。讲规矩守纪律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考验。作为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带来“光鲜”也会带来“罪恶”,能否正确的使用权力是对党员干部的最现实的考验。因此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一定要慎微,慎行,勿贪小利小惠,贪则自焚。始终守好“初心”,做人民群众心中的好官。
打铁需要自身硬,不能正己,何以正人?“执法者”必为“守法者”,广大基层纪检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把党员标准贯彻到日常每一行动上,履行职责,心存敬畏,时刻以《忏悔实录Ⅲ》的典型案件人员的惨痛教训警醒自身,始终牢记党纪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时刻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提高“免疫力”。同时新形势下运用“四种形态”,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水平,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推动基层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纪律“底线”,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性修养,珍惜工作,珍惜人生,珍惜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