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12月7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苏文明委发布的〔2019〕15号《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中获悉,淮海、黄海、新洋、滨淮、�港农场有限公司等五家农场公司获得了盐城垦区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这些受到表彰的有限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单位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立德树人、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更加浓厚,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内取得了丰硕成果。进而再度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表彰为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表彰后,各农场公司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在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当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着眼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高职工居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农垦”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