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湖与金湖县医院集团签订医院移交协议

作者:杨翠兰发布时间:2020-01-02文章来源:江苏农垦信息网

  12月31日,宝应湖农场有限公司小会议室内掌声阵阵,农场公司与金湖县医院集团发展中心职工医院移交协议书如期签订。

  县医院集团发展中心法人代表董义中等一行和农场公司党委书记李乾清、董事长赵建坤、副总经理姚海杰以及医院相关负责人等参加签订仪式。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垦改革的相关精神和金湖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宝应湖农场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精神,经农场公司与县医院集团发展中心多次协商,最终达到一致意见,将宝应湖农场职工医院无偿移交。

  协议明确宝应湖农场有限公司作为移交主体,金湖县卫健委员会作为接收主体,移交范围包括具备医技资质的在岗人员、宝应湖农场职工医院实物资产。协议中双方还承诺,农场公司协助做好移交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协调和矛盾化解,县医院集团发展中心接管后,加强管理和投入,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持医院持续运行,确保农场职工享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对人员移交、资产移交的具体内容、人员性质及薪酬待遇协议也作了明确。

  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农场职工医院移交的正式启动,移交结束后,农场公司不再承担医院管理及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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