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三河农场有限公司2023 年农村公路项目潘庄路、洪湖路改建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时间:2024-02-07 16:30:23

  • 1.招标条件


    江苏省三河农场有限公司2023 年农村公路项目潘庄路、洪湖路改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苏垦集社〔2023〕385号批准建设,即将进入施工阶段,为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现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工程检测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江苏省三河农场有限公司2023 年农村公路项目潘庄路、洪湖路改建工程检测服务;

    2.2、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境内;

    2.3、计划检测服务期:项目开工至完成交竣工验收。

    2.4、工程概况:本项目共二个标段,一标段:潘庄路改建4.02KM 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绿化等工程;二标段:洪湖路改建 2.2KM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绿化等工程。

    2.5、招标范围:为承担委托人负责抽检的工程原材料、混合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包括取样),督查施工、监理等各方试验检测工作,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查、报告,配合省、市、县主管部门和委托人进行日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负责日常试验检测及工程管理工作等。

    2.6、最高限价:1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

    3.2、业绩要求:企业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投标提交的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0万元的建设单位或行业管理单位委托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①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类别须同时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专业。原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中同时具有公路和材料专业,视同于具有道路工程专业;具有桥梁专业,视同于具有桥梁隧道工程专业);

    ②具有人社部门颁发工程类工程师职称(不含民营职称);

    ③企业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投标提交的交、 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0万元的建设单位或行业管理单位委托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负责人。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招标人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3.7、目前正在三河农场承建工程项目,已超过合同工期仍未竣工单位,本次不接受投标。

    3.8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与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有资产关联或与其有隶属关系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①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 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30 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C 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②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 级及以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 ;

    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4.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 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 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5.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日24时止。

    5.2、获取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用后,纸质招标文件资料至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209室自取,相关电子文档从百度网盘直接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0PSJ8sOBKxz338bFYlRHw

    提取码:jzr9 ,如遇到无法下载时先确认是否已安装百度网盘并使用360浏览器粘贴链接进行下载(复制粘贴链接时务必检查链接或密码后无空格)仍无法下载的可与代理公司联系。

    5.3、招标文件资料费用: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交纳方式、时间要求、账户等见5.5款)。

    5.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交纳方式、时间要求、账户等见5.5款)。

    5.5、招标文件资料费用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等:

    (1)费用金额:工程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共计叁仟贰佰元整(¥3200元)。

    (2)截止时间: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前,将上述合计费用,从投标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电汇至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农行南京奥体支行),银行账号:10106501040013690。

    (4)其它:在交易用途栏(备注栏)中注明编号:132402。(未按此编号的系统将无法识别,投标文件无效)。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5.6、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即为参加本工程投标,与招标相关的疑异请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jsnk001@163.com,招标人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上邮箱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2 月 28 日 上午 9  时 0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江苏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网址:http://124.71.28.250:13555/)(以平台实际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时间:2024年 2  月 28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

    6.4、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208室。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9.1、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9.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特别提醒

    11.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自愿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会议号 7249360552,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需在开标会议结束前提出。

    11.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30天内需完成合同签订。

    11.3、投标单位资料费、中标单位代理费需开电子普票的请在开标结束后十天内发送正确的开票信息(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及寄票地址至邮箱:nkgcxmjs@163.com,过期不候,联系电话:025-58716960。

    11.4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按照江苏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文件的编辑和递交,按平台说明操作后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按操作说明输入投标文件解密密码后进行解密。具体说明如下:

    1、投标方需在江苏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注册并进行企业认证,认证通过后方可查看招标信息并投标。

    2、江苏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地址:http://124.71.28.250:13555/

    3、平台注册及使用请认真阅读【腾讯文档】农垦投标操作流程。网址:

    https://docs.qq.com/doc/DTUxFV3JxZFF4UmFk

    确实有操作问题请咨询平台客服:

    杨工,电话:18913305563

    为保证服务质量请在工作日8:30-17:30进行咨询,咨询前请认真阅读农垦投标操作流程,操作流程中已明确的内容将不再做解答。

    12.监管单位:

    江苏省三河农场有限公司纪委   电话:0517-88512007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三河农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1896809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195816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