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党委第二轮第二批次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4-11-16文章来源:江苏农垦

根据集团党委统一部署,11月14日至16日,集团党委巡察组分别向宝应湖农场党委、复兴圩农场党委、黄海农场党委、海安农场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并传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本辉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点评讲话精神。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农垦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在强化农业核心地位、提升粮食产量、推进全员岗位聘用制、积极主动经营外拓基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巡察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有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及集团党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显;有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不够有力,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加强;有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短板,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有的在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方面还有弱项,以问题整改推动完善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成效不明显不收兵的态度和韧劲全面推进整改工作,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要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上下联动优势,与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同频共振、一体推进,凝聚整改合力,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要将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相结合,针对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完善内控制度,让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固化为常态,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换届前已经存在的问题不推不诿、不拖不等,在理“旧账”中建“新功”。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事项落到实处。纪检机构和组织部门要扛牢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强化实地督查,掌握真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识别短板漏洞,发挥专业优势,推动改革、完善制度、优化治理,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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