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垦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导航
网站首页
集团概况
集团简介
企业精神
苏垦文化
经营理念
集团领导
组织机构
成员企业
农场公司
全资及控股公司
参股公司
派出机构
新闻中心
集团要闻
时政要闻
集团动态
视频集锦
公示公告
媒体报道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图片新闻
对标一流
清风在田 | 党纪学习教育
党的建设
组织建设
思想建设
工会工作
人才建设
纪检监察
经济发展
产业介绍
质量月活动
专题栏目
主题教育
党的二十大
党代会专栏
新思想
农垦人风采
品牌中心
社会责任
年度报告
扶贫帮困
业务平台
办公OA
新闻中心
集团要闻
时政要闻
集团动态
视频集锦
公示公告
媒体报道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图片新闻
对标一流
清风在田 | 党纪学习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74 号《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已于2023年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昆林 2023年1月31日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优秀代表,包括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设区的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第三条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和服务全过程。第四条 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第五条 劳
2023-08-03
省政府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苏政规〔2023〕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的“苏适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现就推动我省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一)统筹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把握养老服务发展规律特点,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坚持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协调发展,鼓励优质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拓展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十四五”时期培育65家以上“江苏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择优纳入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政策支持范围。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鼓励各地制定养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创新支持“政策包”。〔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
2023-08-03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持续提升全省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省政府办公厅近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截至2023年6月28日,全省政府系统共开设政务新媒体3077个。按开设主体分,省级部门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118个,设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1168个,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所属乡镇(街道)开设政务新媒体1791个。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微信2169个,微博429个,移动客户端47个,其他类型432个。本次共选取504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抽查,占全省政务新媒体总数16.38%,包括代表主体为省、市、县(市、区)政府的政务新媒体和省级部门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单位主体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此次检查抽查中,全省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99.2%。二、主要做法和成效(一)坚持守正创新,深耕优质内容生产传播。第二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创新主题宣传,及时发布解读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宿迁市围绕群众关注的文化旅游需求,启动“文化旅游类新媒体账号超100个、粉丝关注量超100万
2023-08-03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规〔2023〕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7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引导激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申报、评定、推广和监督管理等各项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奖项,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质量提升成绩显著、取得突
2023-08-03
每页
4
记录
总共
52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3
/
13
跳转到
标题
标题
政府网站链接
政府网站链接
中国江苏
省国资委
省工信厅
农业农村厅
南京市政府
镇江市政府
淮安市政府
南通市政府
盐城市政府
连云港市政府
标题
标题
兄弟垦区链接
兄弟垦区链接
首农集团
上海光明
北大荒集团
海南农垦
广西农垦
云南农垦
安徽农垦